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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发布时间: 2018-09-10】  【点击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护理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护理实验室的教学资源,有效提高实验教学效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结合护理学专业实验教学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护理实验室开放指在教学任务安排的实验课以外的时间,由学生自主进行实验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课外科技活动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练习等)。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实验室应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配备实验员参与开放工作,按需配备指导教师。

二、护理综合实验室在开学初向学生公布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包括开放时间、地点、内容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委提前一周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包括申请学生名单、练习时间以及练习内容。由实验室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时间和实验室安排。

三、每个实验室选出两名学生负责学生组织,包括:组织学生在开放前后清点、整理实验用物,卫生清扫,如实填写开放记录。每次开放后,经实验员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四、开放期间,学生应该严格遵守开放的时间。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学委、实验员教师请假,需要时可另行安排时间。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取消本学期参加实验室开放的资格。开放期间学生着装、纪律要求与平时实验课一致。学生应爱惜模型、设备和其他实验用物,如有损坏应该上报实验员教师,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五、开放期间,学生应根据个人情况做好知识准备,主要包括:实验内容、实验流程、个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    
   

护理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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