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慎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及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科研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心的问题,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方式: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
2.复试内容: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口语及听力20分、专业外语能力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3.复试时间:专业学位类、学术学位类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于2024年4月1日进行,面试于4月2日进行。
4.复试地点: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5.复试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详细内容
参见《大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址链接:https://yjs.dmu.edu.cn/info/1017/8365.htm
五、复试监督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者,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督查电话:18098873884 举报邮箱:1392080474@qq.com
护理学院
2024年3月29日